2021

05/27

09:24

来源: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伽师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27 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构概况

伽师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建制,是县人民政府的直属工作部门。

    长:刘新良,负责全盘工作。

办公地址:伽师县古宰尔西路37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电话:0998-6722330

二、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公路、交通运输、涉外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全县公路、交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战略规划以及科技、战备、教育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的县、乡公路及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综合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指导管辖范围内县道、乡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4、负责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运输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负责公路运输经济及技术管理;负责汽车维护市场,车辆技术检测,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等工作的行业管理。

6、加强和协调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工作,负责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

7、负责公路交通运输科技管理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

8、负责并指导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9、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伽师县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及治安保卫、法制宣传和交通运输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10、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接待、内保、综合治理、环境卫生、车辆调度等工作;组织制定局机关规章制度及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等后勤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管理、思想政治及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教育等统计报表上报。对交通运输系统执行党风党政、政风政纪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检查交通运输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二)运输管理股(客管办)。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涉外运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负责培育管理公路运输市场;负责站点建设;掌握运力布局,协调运输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全县客货运输准入资质审核;审批全县范围内的客运线路、班次;负责编报运输生产和安全生产报表;指导驾驶员培训和驾校、维修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有关物流的政策研究和宏观调控;负责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指导城乡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有关管理工作;

(三)财务室。负责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规定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各项财务、会计报表、决算、财务档案、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等工作;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交、竣工决算审核工作。

(四)伽师县农村公路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建设行业指导、市场准入、工程质量、养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伽师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维护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县、乡公路及专用公路等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和项目实施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的设计变更审查、上报、审核工作。

(五)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负责管理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参与制定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年度大中修改扩建计划;农村公路建设预决算、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培育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审查并监督协调项目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上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交通量观测的报表。

(六)伽师县农村路政稽查大队。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保护路产、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负责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四、行政职权

1、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审批;

2、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路改线的审批;

3、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

4、车辆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审批;

5、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机具上路行驶的审批;

6、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的审批。

五、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