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伽师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调整备案公告公示。
公告单位:伽师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998-6725001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伽师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调整备案报告
2、伽师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调整备案表
伽师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
伽师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调整备案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通知要求,现对伽师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项目33个,资金11.28亿元,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一、项目编制原则
按照“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要求,坚持划分区域、突出重点、分类扶持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持续发展的原则;落实“四个不摘”“八个不变”政策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项目计划编制依据
项目库依据按照地委“稳粮、优棉、增菜、促经、兴果、强牧”和“4·15”农业产业工程发展思路,结合伽师瓜、伽师梅、伽师羊、伽师建筑、伽师菜“五大产业”发展实际,合理布局产业发展方向。实施乡村振兴行动为主要方向,确定伽师县2022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报备计划,重点瞄准2022年度示范村和各项任务目标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编制严格依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投向范围和补助标准,主要以产业增收、就业项目为重点进行编制。
三、项目资金投向范围
重点将项目资金投向以产业发展“415”农业产业工程发展思路,结合伽师瓜、伽师梅、伽师羊、伽师建筑、伽师菜“五大产业”、实施乡村振兴行动为主要方向,2022年示范村为重点。
四、项目编制基本情况
伽师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已通过审定,总项目33个,资金11.28亿元,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1、产业增收类19个,资金7.12亿元。一是农业项目重点围绕建设温室大棚300座、连栋拱棚29座。二是畜牧业项目重点围绕新建百万只羊-伽师场改扩建,肉牛全产业链基地建设项目。三是林果业围绕林果加工、林果种质资源及采穗等。四是乡镇小微产业园、乡村振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物流园、冷链基地建设项目。
2、就业增收类4个,资金1.17亿元。道路日常养护项目、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3、乡村建设行动类8个,资金2.68亿元。涉及示范村建设、2个重点示范村建设,乡村辅道建设和渠道建设。
4、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2个,投资2480.16万元,包含煤改电、雨露计划项目。
项目库编制符合地委安排部署,符合伽师县的工作实际,符合乡、村、农户发展需要,当年项目库项目重点瞄准2022年示范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脱贫户收入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