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地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喀什地区示范性托育机构申报、评选和认定工作。经托育机构自评申报、县(市)卫生健康委评审推荐、地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复核验收,下列10家机构拟认定为2023年度喀什地区示范性托育机构(机构名称以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注册信息”为准),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从2023年10月24日起至10月30日止。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地区卫健委反映,来信来电时间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对反映的问题负责。
三、监督电话、地址
监督电话:0998-2823760
通讯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喀什地区卫健委
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