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日前,按照自然资源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要求,新疆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2019年,国家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本次评估是新疆“多规合一”以来,对已批复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首次评估,目的在于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梳理问题并研判提出对策,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调整完善提供支持。
据介绍,自治区规划实施评估紧紧围绕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落实情况,重点从战略落实度、规划完成度、规划适应度、规划传导情况和实施监督体系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
地(州、市)规划实施评估内容共12项,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国家重大战略在本地区落实开展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及发展重大战略、重要平台、重大项目保障情况;规划定位和国土空间目标指标落实情况;主体功能区格局和“三区三线”等安全底线协调落实情况;城镇空间布局和城乡融合发展情况,以及城市群、都市圈等区域协调重点地区空间协同情况等。
县(市)规划实施评估内容除地(州、市)的12项内容外,还包括对城市安全韧性、城市空间品质、“城市四线”落实及城镇开发边界管控、都市圈和社区生活圈构建等空间结构优化、详细规划对总体规划的传导落实、加强历史街区保护和活化利用、积极引导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等内容的评价分析。同时,要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落实关于一个“优化”、五个“转变”和六个“建设”的要求。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要加强部门协同,规范数据支撑,把握时机进度,建立政府组织、部门协同、专业支撑、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基于年度变更调查、林草湿荒调查监测等数据和相关标准开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技术路线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