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伽师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伽师县水利局联系,地址:伽师县团结路28号、邮编:844300、联系电话:0998-692451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水利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便民服务为导向,紧紧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河长制、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透明化、规范化、便民化,有效增强了水利工作的透明度、公众认知度,不断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5年,水利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条,涉及项目建设5条、防灾减灾5条、水土保持4条、河长制2条、农村饮水安全1条;办理12345平台群众留言459件;办理15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制度化审查政府信息。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对政府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二是常态化核查已发布信息。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不断强化对公民个人权益的维护,完善整理发布信息形式。对政府文件等信息上传电子版,增强群众获取信息的指向性,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利局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准确、规范发布工作动态、办事服务、政策法规、政策咨询等政府信息,提高主动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共同参与、行政办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2025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滞后性,部分信息未在形成后第一时间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多以文字原文呈现,缺乏图表、图解等可视化解读,可读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审核,明确公开时限。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对政策文件、数据报告等内容,加强解读和图表图解等可视化素材制作,提升信息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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