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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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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6-01-21 13: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伽师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伽师县水利局联系,地址:伽师县团结路28号、邮编:844300、联系电话:0998-692451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水利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便民服务为导向,紧紧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河长制、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透明化、规范化、便民化,有效增强了水利工作的透明度、公众认知度,不断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5年,水利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条,涉及项目建设5条、防灾减灾5条、水土保持4条、河长制2条、农村饮水安全1条;办理12345平台群众留言459件;办理15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制度化审查政府信息。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对政府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二是常态化核查已发布信息。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不断强化对公民个人权益的维护,完善整理发布信息形式。对政府文件等信息上传电子版,增强群众获取信息的指向性,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利局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准确、规范发布工作动态、办事服务、政策法规、政策咨询等政府信息,提高主动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共同参与、行政办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2025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滞后性,部分信息未在形成后第一时间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多以文字原文呈现,缺乏图表、图解等可视化解读,可读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审核,明确公开时限。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对政策文件、数据报告等内容,加强解读和图表图解等可视化素材制作,提升信息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