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商工局”)联系,地址:伽师县花园路3号、邮编:844300、联系电话:1599930193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商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行业领域重点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群众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聚焦工业经济、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外贸发展、惠企政策等核心职能,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窗口、企业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数据信息和服务指南,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一件申请都得到规范回应。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对各类公开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分类科学、检索便捷。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谁起草、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多层审核,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优化商工局信息公开设置,同时,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企业服务群、行业展会等渠道,拓宽公开途径,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和督促检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参训人员45人次,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78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仅公开原文,缺乏配套解读和实操指引,企业群众理解难度较大;核心业务信息如产业链发展、项目进展等公开的细节不够丰富;2.公开渠道覆盖面有限:线上公开主要依赖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运用不足;线下公开渠道较少,对乡镇、园区企业的信息触达率有待提升;3.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培训,在信息分类、答复规范等方面的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1.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企业群众需求,对重要政策文件同步编制图文解读、问答指南,提升政策可读性;加大产业链发展、项目建设、惠企政策兑现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实用性;2.拓宽公开传播渠道: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在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定期组织“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提升信息覆盖面;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明确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提升信息筛选、审核、答复等专业能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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