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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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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6-01-21 12:5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商工局”)联系,地址:伽师县花园路3号、邮编:844300、联系电话:1599930193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商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行业领域重点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群众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聚焦工业经济、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外贸发展、惠企政策等核心职能,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窗口、企业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数据信息和服务指南,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一件申请都得到规范回应。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对各类公开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分类科学、检索便捷。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谁起草、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多层审核,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优化商工局信息公开设置,同时,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企业服务群、行业展会等渠道,拓宽公开途径,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和督促检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参训人员45人次,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78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仅公开原文,缺乏配套解读和实操指引,企业群众理解难度较大;核心业务信息如产业链发展、项目进展等公开的细节不够丰富;2.公开渠道覆盖面有限:线上公开主要依赖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运用不足;线下公开渠道较少,对乡镇、园区企业的信息触达率有待提升;3.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培训,在信息分类、答复规范等方面的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1.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企业群众需求,对重要政策文件同步编制图文解读、问答指南,提升政策可读性;加大产业链发展、项目建设、惠企政策兑现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实用性;2.拓宽公开传播渠道: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在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定期组织“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提升信息覆盖面;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明确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提升信息筛选、审核、答复等专业能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