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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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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1-21 13: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伽师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司法局联系,地址:伽师县团结西路北侧、邮编:844300、联系电话:0998-571390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伽师县司法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条例》要求,紧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统筹管理、突出重点、务实高效、便民利民”为核心思路,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类信息。2025年,在伽师县门户网站公开《关于公开征求〈2025年度伽师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意见建议的公告》《2025年度伽师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伽师县专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建议的公告》《〈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伽师县专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建议的公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公告》《关于伽师县专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关于公布伽师县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度伽师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的公告》等政务信息8条;在单位公示栏内公示预算批复、财务报告等21条财务信息;在“法治伽师”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法规、以案说法等普法信息1071篇(其中各类公告6篇)。所有政府信息为依职权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社会各界对公开信息的来信、来电、来访和投诉,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全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答复标准,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2025年,未收到社会各界向伽师县司法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信、来电、来访。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政务公开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致力于“三平台”(“法治伽师”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和抖音号)共建,围绕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及时公开法治建设领域相关信息,努力做到每个工作日一更新,不断增强微信公众号“法治伽师”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严防发生信息发布失信、侵犯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真实、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7

4

0

1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5年,伽师县司法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偏重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常规内容,行政执法监督结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流程掌握不够熟练,导致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边界把握不准。

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做到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内容实用、查询便捷,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使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刻的认识,为日常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培训和学习,重点学习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保密审查技巧等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准确、完整且“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文件的收费标准规定,审计局在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