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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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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1-21 13: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伽师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伽师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伽师县迎宾路05号、邮编:844300、联系电话:0998-571309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医保核心业务,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公开体系,推动政务公开与医保服务深度融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线下公开20余次;建设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1个,开展线下政策宣讲21场,有效提升医保政策知晓率和群众获得感。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审核、监督考核机制,将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考核指标,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合规。

(一)主动公开。2025年,县医保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向群众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全年公文类政府信息数(不包括过程性、内部管理性文件)主动公开数68件,主动公开率100%。每月通过县行政服务中心、定点医院等线下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医保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由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医保局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复查审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公开频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官网为主、多渠道互补”的公开平台体系,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同步依托“伽师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伽师县融媒体中心等渠道拓宽公开覆盖面。创新医保数据公开形式,组建医保数据工作组,按月发布医保基金收支、定点机构服务绩效等核心数据,开发数据定向查询模块,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个性化数据服务,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多重监督保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在年度工作汇报中专题报告政务公开情况。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方式主动收集群众诉求建议,严格执行三级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合规无泄密。报告期内未收到相关诉求及建议。

2025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县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部分医保经办流程调整、政策更新等信息未及时在公开渠道发布,存在“文件生效后才公开”“线下材料更新滞后线上1-2周”的情况。2.基层公开点位覆盖不均。政务公开专区主要集中在县城政务大厅,偏远乡镇、村经办点的公开点位数量少,部分村卫生室仅张贴固定海报,无动态信息更新。3.公开信息的互动性不足。多以单向“张贴、发放”为主,缺乏线上留言、线下座谈等互动形式,无法及时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方式的意见建议。

改进举措:1.推行信息公开清单化管理,梳理医保领域需常态化公开的事项清单,标注新周期,如缴费标准按年度新、定点机构名录按季度新、执法公示案件立结立更,做到新有依据、不遗漏,指定专人每周核查公开内容时效性,确保信息与最新政策一致。2.在全县所有乡镇便民中心增设标准化公开角,为偏远村配备可更换的政策公示栏;包联乡镇医保联络员定期下沉更新信息,打通基层公开“最后一公里”。3.线下每季度组织社会监督员代表、定点机构代表召开座谈会;对收集的意见建立台账,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