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伽师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伽师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伽师县迎宾路05号、邮编:844300、联系电话:0998-571309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医保核心业务,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公开体系,推动政务公开与医保服务深度融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线下公开20余次;建设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1个,开展线下政策宣讲21场,有效提升医保政策知晓率和群众获得感。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审核、监督考核机制,将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考核指标,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合规。
(一)主动公开。2025年,县医保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向群众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全年公文类政府信息数(不包括过程性、内部管理性文件)主动公开数68件,主动公开率100%。每月通过县行政服务中心、定点医院等线下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医保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由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医保局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复查审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公开频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官网为主、多渠道互补”的公开平台体系,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同步依托“伽师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伽师县融媒体中心等渠道拓宽公开覆盖面。创新医保数据公开形式,组建医保数据工作组,按月发布医保基金收支、定点机构服务绩效等核心数据,开发数据定向查询模块,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个性化数据服务,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多重监督保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在年度工作汇报中专题报告政务公开情况。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方式主动收集群众诉求建议,严格执行三级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合规无泄密。报告期内未收到相关诉求及建议。
2025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县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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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部分医保经办流程调整、政策更新等信息未及时在公开渠道发布,存在“文件生效后才公开”“线下材料更新滞后线上1-2周”的情况。2.基层公开点位覆盖不均。政务公开专区主要集中在县城政务大厅,偏远乡镇、村经办点的公开点位数量少,部分村卫生室仅张贴固定海报,无动态信息更新。3.公开信息的互动性不足。多以单向“张贴、发放”为主,缺乏线上留言、线下座谈等互动形式,无法及时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方式的意见建议。
改进举措:1.推行信息公开清单化管理,梳理医保领域需常态化公开的事项清单,标注更新周期,如缴费标准按年度更新、定点机构名录按季度更新、执法公示案件立结立更,做到更新有依据、不遗漏,指定专人每周核查公开内容时效性,确保信息与最新政策一致。2.在全县所有乡镇便民中心增设标准化公开角,为偏远村配备可更换的政策公示栏;包联乡镇医保联络员定期下沉更新信息,打通基层公开“最后一公里”。3.线下每季度组织社会监督员代表、定点机构代表召开座谈会;对收集的意见建立台账,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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