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3〕25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18〕43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61号)文件要求,现将拟拨付企业社保补贴、企业岗前培训补贴、鉴定(认定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01月03日。
联系电话:0998-6737069。
附件:拟拨付企业社保补贴、企业岗前培训补贴、鉴定(认定补贴)资金明细表
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拟拨付企业社保补贴、企业岗前培训补贴、鉴定(认定补贴)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