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44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49号)规定,拟对2023年伽师县2家企业返还稳岗补贴(第五批)。
现对伽师县拟享受稳岗返还的2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办联系。
通信地址:伽师县迎宾路25号
邮政编码:844300
联系电话:0998-6737116
附件:2023年伽师县各类企业享受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五批)
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2023年伽师县各类企业享受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五批)
序号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拟返还金额(元)
1
65314298771
喀什新丝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61.53
2
65650025842
伽师县金满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