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3〕252号)文件要求,现将拟拨付喀什海孜乃穆财税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人2131.96元,喀什新粤馕城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月36人39369.96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0998-6737159
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