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二届县委第七轮对65个村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本轮巡察采取集中反馈和单独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并作讲话,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出席联系乡镇的集中反馈会议并对整改提出要求。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向有关乡镇党委和被巡察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自上次巡察以来,被巡察村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职能职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村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有的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有短板,有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有不足,有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欠缺,有的聚焦主责主业履职担当不到位,有的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有的落实巡视巡察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反馈要求,被巡察村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工作要求,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化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解决发现的问题,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有关乡镇党委和被巡察村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要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全过程领导、促进、推动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推动责任范围、分管领域内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党员干部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齐心协力、同向发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推动整改落实,牵头开展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责履行巡察监督责任,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向县委报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推动解决巡察反映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