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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06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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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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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经营者年度食品安全自查的通告

来源:伽师零距离 发布日期:2026-03-06 19:15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为持续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外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各族群众饮食安全,现就开展2026年度食品安全自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查范围

县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商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实体店)。

二、自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开展全面自查、立行立改。

三、自查重点内容

(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线上平台)

资质审查:依法审核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证照,确保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照合法有效,严禁无证、套证商户入网,坚决清理“幽灵外卖”。

信息公示:督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页面显著位置,清晰、真实、完整公示证照、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一致。

日常管控:健全完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动态抽查监测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暂停展示、下架、中止接入等措施,并及时报告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

配送管理:加强送餐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规范餐箱清洁消毒,落实外卖封签、无接触配送要求,保障配送过程食品安全。

制度落实: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留存审查、监测、培训及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记录。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实体店)

主体资质:证照齐全有效,不超范围经营,线上线下经营场所、加工条件保持一致。

人员健康: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个人卫生,落实健康管理制度。

原料管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不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食材及食品添加剂。

加工操作: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后厨环境整洁,落实防虫害措施。

信息与配送:线上信息真实合规,规范使用外卖封签,确保餐食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开展年度食品安全自查,形成自查材料,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途径报送。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程序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欢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监督,发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998-6721315


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