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之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纪英华):
我局受理新疆西部之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的伽师县玉代克力克乡5G通讯管道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伽人社监询字【2026】第25号)。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携带《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的资料到我单位接受询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伽人社监询字【2026】第25号)
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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