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伽师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地区局、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推进法治市场监管,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以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代利东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监管依法依规科学统筹推进工作,全力保障各族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局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的涉及市场监管局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明确工作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学法、举办“执法干部学法班”等形式,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责任制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据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整理,及时报送至县委编办并公示。二是积极配合好各牵头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整理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等。本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共446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356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检查3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
(三)严格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落实法律顾问选聘制度,聘请我局2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干部选聘为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服务范围、权利义务等,公职律师对各科室执法人员办理的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调查终结送法制审核之前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指导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在送审之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率达到100%。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打击市场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为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首违不罚制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强化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查审分离”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工作,畅通行刑衔接。与此同时,大力倡导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今年以来全局立案150起,结案138起,案值76.3万元,罚没款77.6万元。为了支持企业发展,对轻微违法行为,未对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危害的,以及新兴产业初次违法的,实施免于处罚。今年以来对9家轻微违法行为给予不予处罚。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今年以来办理79起行政处罚案件,组织执法干部开展了一般程序案件交叉核审活动,采取“一带一、一帮一”的形式,由一名办案能手带动一名办案新手对一般程序案件进行相互核审,并进行了综合测评。
(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
1.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根据国家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一是规范音像记录制度,对现场执法、随机抽查、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文字、音像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制作和归档工作。我局执法记录仪分别配发到各科室执法人员,督促其落实记录要求。同时,要求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统一使用新的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做到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入档。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2024年以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伽师县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让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执法结果更加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我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共128起。
3.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有效发挥本单位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程序,对所有重大执法和案件提前介入、跟踪指导。今年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6件。并每周召开案审会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对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到调查终结的定性、处罚依据、罚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通过召开案审会指导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在送审之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
(六)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1.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在编在岗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证,申办行政执法监督证2个。保证了执法身份合法有效。
2.通过组织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发挥各科室业务骨干特点和专业优势,组织“药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标准化法、价格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的开展执法干部学法,累计学法21次,参加人员651人次。
4.加强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今年共举办服务对象各类培训12次。深入联系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3期。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放管服”相关政策,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七)加强部门协作,全力推进“行刑衔接”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及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与县司法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其他行政部门信息交流和沟通,建立日常协作工作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范移送行为,确保渠道畅通,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严厉打击市场监管违法犯罪行为,协力维护市场管理秩序健康稳定。今年以来,2024年单位接收检察院《检察建议书》4份,涉刑移交公安线索2起。
(八)开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作为我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单位,要求各成员部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和合规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内部审查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今年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深化改革重点工作、质量强市等相关考核体系,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一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较好防止出台排除限制政策措施。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审查水平。开展2次业务培训,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结合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进行业务授课,深入剖析了多种类型的行政垄断典型案例,提升各单位自我审查的能力,确保内部审查工作常态化、有序化进行。三是全面落实清理,排除限制措施。统筹部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把公平竞争审查嵌入政策发文流程,本着“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实施、谁负责审查”的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所有政策措施,扎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防止出现新的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激发市场活力。目前,我县已经全面清理现行政策措施,未发现有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四是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继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垄断行为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依法制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相关垄断线索举报,对存在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纠正;加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开展整治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公用事业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提醒告诫,要求其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二是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及涉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查处涉及民生领域重点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今年以来,我局查办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起,案值12.1万元,罚没款2万元。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财政干部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和能力。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充分采用网络等新载体,全面宣传财政金融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把法治学习教育与组织财政收入、保障财政支出、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等相结合,确保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进一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