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机制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伽师县扶贫小额信贷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细则》(新政办发[2018]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意见》,结合实际,现制定《伽师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二、机制制定依据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细则》(新政办发[2018]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意见》
三、机制的主要内容
《伽师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全文共七部分十一条,明确了风险补偿金管理、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启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条件、启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程序、启动风险补偿提交资料、贷款本息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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