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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伽师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03 13:3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细则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脱贫攻坚 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新疆脱贫 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支持试点贫困县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形成“多个渠道投入、台账集中管理、项目库中选项、集体决策审批、一个出口支出”的制度,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参与”的扶贫资金整合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细则制定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688号)、《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机构分县承担及损失分担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6101号)和《自治区联社关于印发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指引的通知》(新农信办〔20161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688号)、《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机构分县承担及损失分担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6101号)和《自治区联社关于印发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指引的通知》(新农信办〔2016193号)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关于印发《伽师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全文共六章三十三条,明确了伽师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总则、资金预算与投向、资金分配与管理、资金申请与拨付、资金绩效与管理、资金监督与问贷。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伽师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