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细则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更好地发挥扶贫项目资金应有效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伽师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
二、细则制定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促进伽师县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操作指南。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关于印发《伽师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的全文共五章三十四条,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总则、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动态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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