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在伽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伽师县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照自治区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及我县实际财政运行情况,现对2025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伽师县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伽师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564873万元调整为695665万元,调整金额为130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53647万元,年中无调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422654万元调整为539446万元,调整金额为116792万元;上年结转43284万元,年中无调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调入资金45288万元,年中无调整;新增政府债券收入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14000万元,调整金额为14000万元(详见附件1)。
调整原因为,年中自治区追加下达本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130792万元。
伽师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年初预算564873万元调整为695665万元,调整金额为130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564014万元调整为689061万元,调整金额为12504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由年初预算795万元调整为6540万元,调整金额为57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64万元,年中无调整。
调整原因为,年中自治区追加下达本级转移支付资金130792万元,根据自治区、地区文件要求,按支出使用方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增加伽师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本级项目调整数量53个,涉及资金8055万元。
二、伽师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伽师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104587万元调整为121087万元,调整金额为165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8053万元,年中无调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1258万元调整为12233万元,调整金额为109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5276万元,年中无调整;新增政府债券收入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5525万元,调整金额为5525万元。
调整原因为,年中自治区追加下达本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16500万元。
伽师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由年初预算104587万元调整为121087万元,调整金额为165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75973万元调整为92473万元,调整金额为16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28614万元,年中无调整(详见附件2)。
调整原因为,年中地区追加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6500万元,根据自治区文件,按支出使用方向列入政府性基金支出功能科目,增加伽师县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伽师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伽师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224万元调整为225万元,调整金额为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223万元,年中无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1万元调整为2万元,调整金额为1万元。
调整原因为,年中地区追加下达上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万元。
伽师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由年初预算安排的224万元调整为225万元,调整金额为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万元调整为2万元,调整金额为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23万元。
调整原因为,年中地区追加下达上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万元。
四、伽师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伽师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5082万元,年中无调整。
伽师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0137万元,年中无调整。
五、2025年新增暂付款情况
伽师县2025年计划新增暂付款37331万元,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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