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6/16

13:58

来源: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伽师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政策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16 13:5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1年上半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58号)

2、《关于印发〈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199号)

3、《关于印发〈全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1858号)

4、《关于提高喀什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救助标准的通知》(喀地民字〔20218号)

二、补助对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补助标准

严格按照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段进行首次分档,档次及补贴标准为:

城市低保对象:A530元,B420元,C360

农村低保对象:A370元,B320元,C260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伽师县财政局

财政局局长:赵红、联系电话:15909983131

经办人员:袁丽、联系电话:13579328258

2.伽师县民政局

民政局局长:李梅,联系电话:

低保中心主任:杨城灵,联系电话:18299693652

3.伽师县农村信用社

主要负责人(主任):周雷,联系电话:13899189606

业务部门负责人:热比古丽·吾布力联系电话:13899167726

附件:伽师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贴公示表

伽师县财政局

202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