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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草原管护员补助资金发放政策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16 13:5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草原管护员补助资金发放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条例》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新林规发〔202076号)

二、补助对象

对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内(一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草),由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购买劳务,受聘参加草原定期巡查、草原防火等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予以补助。

三、补助标准

草原管护员自管护协议签立之日起,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分月发放劳动报酬,各县统筹相关因素,确定补助标准。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草原管护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伽师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赵红    联系电话:15909983131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袁丽    联系电话:13579328258

2.伽师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姜波      联系电话:13579325868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艾力比努尔·阿木提  联系电话:15199839788

3.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主要负责人(主任):周雷     联系电话:13899189606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阿斯木古丽·艾海提,联系电话:18809983830

附件:伽师县草原管护员补助公示表

伽师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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