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伽师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调整备案公告公示。
公告单位:伽师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998-6725001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伽师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调整备案报告
2、伽师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调整备案表
伽师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
伽师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调整备案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通知要求,项目计划依据按照地委“稳粮、优棉、增菜、促经、兴果、强牧”和“4·15”农业产业工程发展思路,结合伽师瓜、伽师梅、伽师羊、伽师建筑、伽师菜“五大产业”发展实际,合理布局产业发展方向。实施乡村振兴行动为主要方向,从伽师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提取项目形成2022项目计划调整,并通过伽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
一、资金分配情况
从资金来源看:总资金10.88亿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9亿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278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57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500万元,地方债券资金3.5亿元,地县级资金262.5万元,其他资金7746万元。
二、项目分配情况
1、产业增收类项目19个,资金6.75亿元,占62.02%;
2、就业增收类项目4个,资金1.17亿元,占10.8%;
3、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8个,资金2.66亿元,占24.44%;
4、巩固三保障类项目2个,资金2930.5万元,占2.69%;
项目计划调整符合地委安排部署,符合伽师县的工作实际,符合乡、村、农户发展需要,当年项目计划项目重点瞄准2022年重点示范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脱贫户收入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