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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燃气执法检查 守护百姓安全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日期:2025-07-23 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宾: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 陈岗

主持: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王亚芸

燃气安全关系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24年度城镇燃气领域典型执法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

新疆如何开展燃气领域执法检查?法律法规依据有哪些?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陈岗。

问:新疆如何开展燃气领域执法检查工作?成效如何?

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开展燃气领域执法检查工作的初衷。2023年8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启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新疆印发《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全面排查隐患、推进燃气管道改造、加强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式,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自治区住建厅在燃气领域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查处燃气生产经营、第三方施工破坏、销售、使用等全链条违法行为,在提升部门监管效能、整改问题闭环管理、安全隐患消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共收集燃气领域案例131个,处罚总金额156.07万元,每年全疆各级监管部门汇编执法案例发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相关企业及负责人依法履责意识,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了燃气领域违法行为,降低了安全事故风险,推动了燃气全链条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问:城镇燃气领域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有哪些?

答:在城镇燃气领域开展执法工作,有一套全面且严谨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是核心法规,覆盖燃气规划、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等全环节,明确经营许可等关键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保障生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针对燃气易燃易爆特性,规范储存、使用场所的消防标准,预防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则监管燃气领域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确保其安全运行。此外,各地还有地方性法规,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燃气管理条例》等,让执法更贴合地方需求。

问:2024年度城镇燃气领域典型执法案例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

答:综合分析2024年度城镇燃气领域典型执法案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案例类型多样,涵盖消防、社会治安、非法改装燃气管道、特种设备校验问题、运输问题等,体现不同环节风险。二是涉及领域广泛,覆盖居民小区、商业餐饮、工业企业加气站等。三是违法情节有差异,既有首次违规(如初次发现隐患),也有重复违法(多次整改仍不达标)。四是社会影响显著,典型执法案例公布后能够发挥以案释法作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特别是部分案例涉及人群多、隐患大,公布后能够发挥有效震慑作用。

问:今后如何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

答:一是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严重行为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形成威慑,同时提升执法水平,实现常态化监管。二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燃气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将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结合,构建防患于未然格局。三是科技赋能监管,推广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时监测燃气设施状态,提升监管精准度。四是加强普法宣传,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问:对群众来说,为确保燃气安全,日常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燃气器具及连接软管务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且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燃气器具要具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坚决拒绝购买劣质及淘汰产品,若发现有人售卖这类产品,应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定期检查维护,查看燃气管道、软管是否存在老化或破损情况,检查阀门、表具是否正常运行。用气时保持通风,用气后关闭阀门,不堆放易燃物在燃气设施旁。要掌握应急知识,了解燃气泄漏、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法,城镇燃气专门做了加臭处理,泄漏时可以闻到类似臭鸡蛋的味道,需立即关阀、开窗,其间,不得使用火电,移步至户外空旷处,并拨打燃气公司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