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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米夏乡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4·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6-05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伽师县安防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伽师县米夏乡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4·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责任追究、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组组成

伽师县安防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夏乡人民政府、巴仁镇人民政府、总工会等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成立了评估工作组。

(二)评估准备

伽师县安防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伽师县米夏乡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4·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清单,并与相关部门对接,要求开展自查。

(三)评估实施

评估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伽师县米夏乡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4·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随机抽查、现场核验等方式,对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企业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总体评价

“4·22”事故发生后,伽师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照《伽师县米夏乡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4·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深入研究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全面排查整治,加大对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4·22”事故发生以来,伽师县交通运输领域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评估组认为,伽师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企业落实《伽师县米夏乡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4·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符合要求。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业监管部门

责成伽师县米夏乡人民政府向伽师县人民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执行情况:2025年9月10日,伽师县米夏乡人民政府针对此次事故认真进行了反思,并向伽师县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通过深刻反省,全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

(二)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

1.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人员

买某,男,群众,新Q25***驾驶员,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伽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2025年5月18日,伽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出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记1分、罚款200元(贰佰元整),罚款已缴纳。

2.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河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伽师县分公司: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职尽责不到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印证资料,日常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细,未给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第九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建议由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2025年12月8日,伽师县应急管理局对河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伽师县分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2)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不到位,未建立健全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建议由疏勒县交通运输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2025年7月16日,疏勒县交通运输局对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企业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河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伽师县分公司深刻汲取教训,主动查找问题短板,积极整改。制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给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二是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深刻汲取了事故教训,主动查找问题短板,积极整改。建立健全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月组织开展1次专项安全培训,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

(二)行业监管部门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伽师县交通运输局深刻汲取了事故教训,能够深刻反省,全面查摆道路运输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同时,举一反三,重点针对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一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属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米夏乡人民政府能够充分认清当前异常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以实际行动积极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辖区内乡村振兴项目工地施工现场开展全覆盖检查,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闭环管理。

2.伽师县总工会定期组织工会工作人员、企业职工代表对辖区内企业高风险作业区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防护缺失、监护不到位等问题,形成隐患清单并督促企业闭环整改,推动企业工会建立“安全监督岗”,畅通职工隐患举报渠道。将伽师县米夏乡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4·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案例融入常态化安全教育,向企业职工传授风险预判、拒绝违章指挥、应急自救等实用技能,切实增强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2025年4月22日伽师县米夏乡疏勒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受伤,一定程度反映出伽师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方面依然存在监管短板,伽师县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持续压紧压实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严防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