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44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49号)规定,拟对伽师县179家企业返还2023年度稳岗补贴。
现对伽师县179家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6日起至9月10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办联系。
通信地址:伽师县迎宾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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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伽师县各类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一批)
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2023年伽师县各类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