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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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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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人社局积极推动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

来源:伽师零距离 发布日期:2023-10-29 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伽师县人社局在学思想、见行动上下功夫,在谋发展、见实效上下力气,立足自身优势,展现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减轻全县企业负担,助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县人社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截至目前,累计为全县179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85.76万元,惠及4118人;为15家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2.55万元;为8名职工发放1.6万元技能提升补贴;为10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22.47万元,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50.61万元;为178名失业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0.98万元。下一步,县人社局将采取“免审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经办模式,进行一站受理、帮办代办、一揽子兑现稳就业政策,助力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下面为您普及相关政策: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发放范围: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

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岗位相关支出。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发放范围: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发放标准: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实施期限: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1、一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享受一次,不能重复使用;2、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温馨提示: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需要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在弹窗点击“同意”,否则数据无法推送至人社部门审核,单位无法及时享受待遇。

三、技能提升补贴

发放范围: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取得证书一年内。

发放标准: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能重复申领。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发放条件: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者、失业保险累计额缴费满一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参保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待遇期间由社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放标准:伽师县失业保险金为每人每月1458元,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上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5%(暨7089×8.5%=602.57)。

发放方式: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注意事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应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临时价格补贴

发放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条件时。

发放标准:足额发放,实际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全疆统一最低标准20元/人/月,具体以下发文件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