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8-2532983
通讯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12号
邮编:844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伽师县中药汤剂熬制中心建设项目 | 伽师县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院内 | 伽师县维吾尔医医院 | 新疆中科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伽师县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院内,东侧临恒昌路,西侧临空地,西南侧为闲置厂房,南侧隔空地为空置厂房,北侧临水泥制品厂(已停产空置)。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76°45′6.340″,N39°25′47.200″。项目占地1500㎡,包括办公区、储药库、药材挑选清洗浸润室、更衣室、加工车间、包装间、废料间、成品库等。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30立方米/天,工艺采用“预消毒+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漂白粉)”。年煎煮中药药液273600袋(27360L)。主要原料为成品中药材、包装纸。生产工艺流程为:配料-复核-浸药-煎药-放药-包装。本工程不进行药材炮制,只进行中药的煮提(水提)。项目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敏感区域。 |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中药润药、煎煮、灌注包装均封闭加盖,减少中药异味外排。设置智能化电加热煎药锅,煎药锅均为密闭形式。生产车间内设置排风系统,水提过程产生的中药异味随水蒸气经一级冷凝处理,不凝气中药异味通过水环泵吸收后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放。药渣选用冷排渣的方式,通过专用管道排放封闭收集容器内,暂存于厂区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及时清运处置。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并用盖板遮盖,地面采取硬化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入园区管网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消毒”工艺预处理,待伽师县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污水处理站正式运行后,可依托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固废 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药渣集中收集后运往园区固废填埋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标准要求。 4.噪声 采取减振、隔音、材料消音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应尽快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手续,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6.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1064—2019)中的相关要求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7.风险防范措施 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及时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开展演练,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