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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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2-11-05 21:0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涉及我县3家食品(其中:3家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单位,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伽师县买买提江塔依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82日,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伽师县买买提江塔依蔬菜店销售的油白菜(普通白菜)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95日,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伽师县买买提江塔依蔬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ZQJY-2022-W0804074)。经现场检查和调查,伽师县买买提江塔依蔬菜店共购进该批次油白菜(普通白菜)5包,货值金额共140元。因油白菜(普通白菜)属于快速消费食品,从购进至202295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油白菜(普通白菜)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伽师县天龙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82日,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伽师县天龙蔬菜店销售的生姜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91日,伽师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伽师县天龙蔬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ZQJY-2022-W0804071)。经现场检查和调查,伽师县天龙蔬菜店共购进该批次生姜216公斤,货值金额共144元。因生姜属于快速消费食品,从购进至202291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生姜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伽师县候永英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82日,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伽师县候永英蔬菜店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91日,伽师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伽师县候永英蔬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ZQJY-2022-W0804066)。经现场检查和调查,伽师县候永英蔬菜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小白菜(普通白菜)11公斤,货值金额共77元。因小白菜(普通白菜)属于快速消费食品,从购进至202291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小白菜(普通白菜)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2日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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