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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2020年度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22 13:0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上级下达伽师县脱贫攻坚资金80116.92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6050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83万元,以工代赈资金7477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0377.922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017,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喀地财扶〔201933号),伽师县到位资金55728万元。

2202017,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喀地财扶〔201935号),伽师县到位资金13936万元。

3、涉农整合资金到位10377.922万元。

4、地区配套资金75万元(喀地财扶〔201934号)。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0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扶贫办发〔201876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不脱政策”原则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869号);《关于明确扶贫资金支持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项目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85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2019年试点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515小红头)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项目计划编制充分与《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喀什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伽师县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与地区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相结合。

二是紧扣“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的脱贫标准,以2020年退出村为重点。

三是兼顾20142019年已脱贫贫困户生产生活巩固提升和统筹考虑为2020年高质量“摘帽”打好基础。

四是按照地委“稳粮、优棉、增菜、促经、兴果、强畜”产业发展思路,结合伽师县地域特点,合理布局产业发展方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附表:伽师县2020年度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附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公告单位:伽师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8-6725001

通讯地址:伽师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伽师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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