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伽水罚决字 〔2026〕01号、 伽水罚决字 〔2026〕02号 |
丁某、艾某未经批准擅自凿井案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 对丁某、艾某分别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填埋机井。 | 伽师县水利局 | 2026年3月25日 |
| 2 | 伽水罚决字 〔2026〕03号 |
蔡某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及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 对蔡某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伽师县水利局 | 2026年3月11日 |
| 3 | 伽水罚决字 〔2026〕04号 |
依某未经批准擅自凿井案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 对依某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填埋机井。 | 伽师县水利局 | 2026年3月12日 |
| 4 | 伽水罚决字 〔2026〕05号 |
张某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及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 对张某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伽师县水利局 | 2026年3月13日 |
| 5 | 伽水罚决字 〔2026〕06号 |
艾某未经批准擅自凿井案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 对艾某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填埋机井。 | 伽师县水利局 | 2026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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