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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026年第五批)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5-09 13:38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
违法事实 处罚法律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1 伽师县和夏阿瓦提镇**村村民委员会 伽师县和夏阿瓦提镇**村村民委员会在伽师县和夏阿瓦提镇**村范围内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村委会及附属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版)第四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修订版)第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0.88亩土地;
2、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新建建筑及其他设施;
3、对未办理用地手续占用的耕地,处每平方米20元罚款;对未办理用地手续占用的果园,处每平方米15元罚款;对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其他草地,处每平方米10元罚款。合计罚款13.1795万元。
伽自然资罚决字
〔2026〕05号
伽师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