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20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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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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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检查标准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06-20 13:22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标准
1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进行检查
2 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进行检查
3 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进行检查
4 对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检查。
5 对用人单位遵守就业促进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规定进行检查
6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检查
7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规定进行检查。
8 对用人单位执行《企业年金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年金政策进行检查。
9 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3〕2号)等规定进行检查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10 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11 对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进行检查
12 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规定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