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泽普采油气
管理区巴什托普区块零散气回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伽师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书面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伽师县迎宾路30号
联系电话:0998-6727336
附件:《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巴什托普区块零散气回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其专家审查意见
伽师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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