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检查效能,实现依法依规、精准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地区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大安全风险排查和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确保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时间安排
(一)春运、“两会”期间(1月至3月)。以春运、春节、“两会”期间返乡探亲、节后返岗、外出务工安全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各类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大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五一”“端午”期间(4月至6月)。以“清明”“五一”“端午”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节假日出行及旅游小高峰的行业安全,农村公路路政、公路工程在建项目、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安排部署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7月至8月)。以高温、汛期、暑期学生回乡返校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高温、汛期、暑期学生回乡返校道路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对旅游包车、班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四)“中秋”“国庆”期间(9月至10月)。以应对“中秋”“国庆”客流、人流、车流高峰以及农民工外出务工为重点,在节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点对旅游包车、班车客运、汽车客运站、水上交通、公路工程重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冬季恶劣天气、岁末年初(11月至2027年元月初)。以岁末年初、冬季恶劣天气、“元旦”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雾霾、冰雪等天气的监督检查,确保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
(六)重点领域的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贯穿全年)。一是以长途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及农村班线客车为检查重点开展道路客运整治;二是以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危险货物运输整治;三是开展在建交通建设项目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整治;四是对公交、出租、水上交通安全、汽车维修、驾培机构、租赁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五是开展行业夏季消防大检查、冬春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交通运输企业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行业监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动态监控人员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方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重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行为定期考核、职业体检等情况。
5.车辆管理和违法行为整治情况。车辆定期维护、检测、报废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班线客运管理情况,包车客运标志牌办理情况。
6.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情况。运输企业监控平台、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运行情况,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营运性车辆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7.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极端天气应对等各类应急预案建设(修编)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8.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二)汽车客运站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情况,实名制售检票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保防范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消防通道设置及畅通等。
(三)汽车维修企业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备案登记情况、备案项目与实际经营相符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和管理情况,消防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等。
(四)驾驶培训机构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驾培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教学设施设备、教练场地、用电、用油、汽等安全防范落实情况,教练员随车或现场指导情况,在指定的线路和时间开展科目三培训情况,消防工作落实及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等。
(五)物流站场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物流企业备案登记情况,货物托运三个“百分百”验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备配备及开展演练情况。
(六)汽车租赁企业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备案登记情况,投入车辆、服务项目符合规定情况,经营管理、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等情况。
(七)水上交通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水上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办理或者备案情况,船舶登记证书及检验情况,船员持适任证书上岗情况,船舶消防设施、救生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制定重大危险源、水上交通事故、消防救援、人员疏散等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情况。
(八)公路在建施工项目检查重点
1.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对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等情况。
2.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对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对安全生产的费用管理等情况。
3.施工单位开展危险源辨识、施工风险评估和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履约和持证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等情况。
五、检查依据
1.《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JT/T1482-2023)
2.《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交办发函〔2025〕1066号)
3.《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号)
4.《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公交管〔2023〕209号)
六、监督检查频次
1.班线客运企业(3家)、出租客运企业(2家)、公交运输企业(1家)、50辆以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1家)及三级以上客运站(1家)等重点企业每月至少全覆盖检查1次、年度检查频次上限20次,50辆以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7家)等行业单位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年度检查频次上限15次。
2.驾驶员培训机构(7家)、汽车租赁企业(1家)、二类维修企业等行业单位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年度检查频次上限8次。水上交通运输企业(1家)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年度检查频次上限4次。
3.三类汽车维修企业(77家)全年至少抽查20%、年度检查频次上限2次。
4.发生亡人事故、投诉举报、转班交办、数据检测、媒体曝光、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等不受年度检查频次限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各科室要按照分类、分级监督检查原则,结合科室人员组成和工作量的实际,以及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计划有序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规范检查。相关科室要按照监督检查计划时间安排、阶段性任务要求,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及时深入企业和建设工地现场等,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指导整改问题,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落实责任。要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施行台账化清单式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严格闭环管理,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到问题“真整改”,全力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四)严格遵守检查纪律。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并自觉接受检查对象监督,杜绝徇私枉法、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法、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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