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喀什地区伽师县新疆创擎储能科技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临时道路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伽师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书面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伽师县迎宾路30号
联系电话:0998-6727336
附件:《喀什地区伽师县新疆创擎储能科技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临时道路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其专家审查意见
伽师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日

分享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