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伽师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全文共六章十七条主要对绩效的使用范围,职责的分工、管理程序、绩效目标监控、评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